日前,经夹江县委批准,夹江县监委对夹江县健康教育所原副所长吴永超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吴永超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和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业务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吴永超行为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夹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夹江县委批准,由夹江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