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乐山市沙湾区纪委监委对沙湾区自然资源局原三级主任科员汪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料审批、上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汪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乐山市沙湾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沙湾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汪祥开除党籍处分;由沙湾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