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将分2个批次对17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中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开展提级巡察。截至3月27日,市委5个巡察组已进驻首批巡察的10个单位并召开工作动员会。据悉,首批巡察将于4月底前结束。
市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关注履行核心职能职责情况;了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行权情况的监督,深入了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权力监督制约和防范廉政风险以及作风建设等情况;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党建工作等情况;了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点关注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相关职能部门成果运用等情况,深入查找被巡察单位是否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奋力开创乐山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据了解,本轮巡察将对相关单位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同时按照“省统筹、市县分级负责”原则,省、市、县三级将同步联动巡视巡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等12个部门(单位)。
巡察期间,市委各巡察组设置了值班电话、意见建议箱、电子邮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已退休、已调离)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巡察整改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