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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原副处长、三级调研员余飞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四川 发布时间:2026-03-18

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对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环境处原副处长、三级调研员余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乐山市监委管辖,乐山市监委指定沐川县监委管辖,沐川县监委对其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余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廉洁底线失守,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余飞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余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沐川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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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乐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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